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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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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MUS
好啦, 你自己再次自掌嘴就算了, 不用再硬凹什麼文書作業了.
鄭捷殺人事件的兩個月前就買刀了, 應該也要從買刀就算他開始殺人就是?

一個原訂兩年的土方清運計畫,開頭不到三個月就開始計畫修改延後一年

我都沒提到提出申請跟實際核文日期的差異,就是要看到底是有在看文件內容還是只會把文件跟新聞的日期當作發生的實際日期

不過照你那種沒殺到人就不算數的說法,中華民國應該把法律上的未遂罪名全部取消掉了
     
      
舊 2017-03-02, 06:43 PM #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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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DSKING
他現已經進階到鬼打牆等級,比那個花了400萬研發出來的鬼打牆神盾級模擬逃生軟體還神

說到鬼打牆

刑事局跟巨蛋園區旅館中間要爬的圍牆不知道是誰要負責打
 
舊 2017-03-02, 07:01 PM #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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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邪神
不愧是為了大巨蛋賭吃屎的男人
我吃不吃屎也改變不了草包市府耍賴及草包網軍猛秀下限的事實啊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說到鬼打牆

刑事局跟巨蛋園區旅館中間要爬的圍牆不知道是誰要負責打
幹嘛打?那兩個退休的日本不頑固老人研發出來鬼打牆軟體,人碰到會自動彈回著火的園區,有沒有牆都是死,打個屁啊

都說你鬼打牆比鬼打牆軟體還神,看看你打不打得掉那面死牆

此文章於 2017-03-02 08:01 PM 被 LDSKING 編輯.
舊 2017-03-02, 07:55 PM #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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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無條件支持巨蛋續建!

鬼打牆的事先別提了
可以先選好口味嗎?看是要雞屎牛屎還是豬屎
我是建議D塞啦
這樣剛好可以進化成二代「+DSKING」
好威風的
舊 2017-03-02, 09:39 PM #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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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一個原訂兩年的土方清運計畫,開頭不到三個月就開始計畫修改延後一年

我都沒提到提出申請跟實際核文日期的差異,就是要看到底是有在看文件內容還是只會把文件跟新聞的日期當作發生的實際日期

不過照你那種沒殺到人就不算數的說法,中華民國應該把法律上的未遂罪名全部取消掉了


我知道你也掰不出來了, 所以舉個殺人的例子給你
我可沒說沒殺到人不算數, 殺人未遂是已經進行殺人動作卻未成, 和買刀是兩回事
而你講2011就是從買刀這種前置作業就開始起算日期

簡單來說實際變更成立是何時? 2011 還是2012?
前面已經提醒你, 你自己回文中有兩個版本, 必然有一個是自打嘴巴, 所以建議你還是不用再掰了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7-03-03, 09:29 AM #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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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Toluba
無條件支持巨蛋續建!

鬼打牆的事先別提了
可以先選好口味嗎?看是要雞屎牛屎還是豬屎
我是建議D塞啦
這樣剛好可以進化成二代「+DSKING」
好威風的
你是要當救援王還是要投誠倒戈?如果是後者,要挑口味那有什麼問題?要當你的面吃恐龍屎都ok

反正能多拉一個懸崖勒馬的草包網軍就算一個,別說好威風,到時身上披個披風都能飛了
引用:
作者MUS
我知道你也掰不出來了, 所以舉個殺人的例子給你
我可沒說沒殺到人不算數, 殺人未遂是已經進行殺人動作卻未成, 和買刀是兩回事
而你講2011就是從買刀這種前置作業就開始起算日期

簡單來說實際變更成立是何時? 2011 還是2012?
前面已經提醒你, 你自己回文中有兩個版本, 必然有一個是自打嘴巴, 所以建議你還是不用再掰了
我前面也有看出來,想說這個人是在說三小,應該是掰太多自己也錯亂,但我是邊看邊笑

基本上從跳針等級要轉換成鬼打牆,中間會有撞牆期,要經過無數打怪再打掉重練才能成形,現階段也只能多擔待些,反正有達到娛樂效果就算成功
舊 2017-03-03, 10:26 AM #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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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離線中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MUS
我知道你也掰不出來了, 所以舉個殺人的例子給你
我可沒說沒殺到人不算數, 殺人未遂是已經進行殺人動作卻未成, 和買刀是兩回事
而你講2011就是從買刀這種前置作業就開始起算日期

簡單來說實際變更成立是何時? 2011 還是2012?
前面已經提醒你, 你自己回文中有兩個版本, 必然有一個是自打嘴巴, 所以建議你還是不用再掰了

就知道你是那種只會把文件跟新聞的日期當作發生的實際日期的邏輯

我前面就說過了提出申請跟實際核文日期的差異
http://sports.gov.taipei/public/Att...42817582083.pdf
這篇前面也貼過,這是基隆港務局的同意函2012.01.04

裡面寫明北市府提出要求的時間是2011.12.29

更不要提北市府還要收到遠雄的函才有可能做出上述公文,所以時間點會更早,文書作業開始三個月就開始出現延誤所以只能算三個月後延誤開始出現的時間點嗎?三個月前不到的初始作業反正是起頭隨便交個稿就好了是吧

說到底,不看公文內容硬掰的不就是閣下嗎?
----------------------------------------------------------------------------------
你前面講的是殺人前買刀,單純買刀固然不能當做是殺人

但實際上那就是預備殺人罪了(當然法庭上能不能證明是另外一回事)

此文章於 2017-03-03 10:59 AM 被 salfonxman 編輯.
舊 2017-03-03, 10:56 AM #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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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demon
你這個會計是體育老師教的嗎?

終止契約市府一旦敗拆,遠雄也不玩了
這個蓋到一半的破蛋要不要賠(370億)
因為無正當理由停工每年維護費用60-80億

這麼大的工程解約法律攻防隨便都是十年計
真玩下去會不會破千億(柯P副市長都估到900億)

誰在和你算獲利


第一點 370億

大雄也是真金白銀的蓋出來的東西 就算是市府接手自己改
難道一毛也不用給大雄 這樣就吞下來

2.每年維護費用60-80億

賣鬧阿
你哪個建管單位的 ?

3.你現在立場是這千億不算獲利嗎?
舊 2017-03-03, 11:47 AM #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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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麵疙瘩
第一點 370億

大雄也是真金白銀的蓋出來的東西 就算是市府接手自己改
難道一毛也不用給大雄 這樣就吞下來

2.每年維護費用60-80億

賣鬧阿
你哪個建管單位的 ?

3.你現在立場是這千億不算獲利嗎?


站在遠雄的立場,這千億是我的損失。那來的獲利。
舊 2017-03-03, 11:50 AM #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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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3
引用:
作者LDSKING
不能賺到千億這還很難說,你懂的

這樣好了,我再來個神賭好了,如果大卵蛋真的完工也正式啟用商場飯店也開幕,也就是整個卵蛋園區都可以用了,剪綵儀式不會有草包市長

不是他不願意去,也不是頑固老人不請他喔,他就是不會剪到綵,輸了我就...吃屎都賭了,我還真不知我要吃啥?

可是現在傳出執政黨要再次禮讓耶
搞不好市長又多個四年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7-03-03, 11:54 AM #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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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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