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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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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39
引用:
作者FreeStorm
今日土木 明日土城啊,這句話非常很久之前就有聽過了啊...

不知道你朋友的同學情況是如何,不過我猜想很多也是不得已被迫的吧,土木業給人感覺就是相當危險啊...

柯文哲自己就曾送過二個小官法辦過...。

只能說當公務員做事就自己小心吧。很多時候,在私企是要求效率簡化流程,可是公務單位會偏重防弊的設計。除非這個大原則想改變,不然很多事就是這樣子...

比如說,最近有二個新聞,一個濫用公務車,一個人頭助理。這私企都沒什麼特別的,在公務部門的話,那就辦吧...,就是如此。

其實不只土木
醫療業的也很多
但柯文哲的醫療糾紛聽說是非常非常少
     
      
舊 2025-06-04, 11:44 AM #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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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惡蟲
針對第1.點:

違法與犯罪並不完全相等。

因為法律非常繁雜,有些法令違反時,只是造成程序上違法,或者是只有民事上關係。
但是犯罪,則必須是違反「刑法」,只有符合所謂的犯罪構成要件,才是犯罪。

這部分也是台面上政客最常拿來耍弄不懂的人。

所以就會有一些標榜打弊的立委,故意去找到一些官員的疏失之處,然後打成弊案,講得好像他們有收錢貪污舞弊一樣。
但是司法機關調查後,發現這些只是一些行政上的違失,不構成犯罪,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無罪,有些甚至缺乏證據到連進入偵查都沒辦法。然後這些立委就會指控法院都被某些人控制,講得好像自己才是正義的吹哨者,司法都不正義。

不要懷疑,說的就是那位現任黨主席的直播主。


我的理解是這樣子...

1. 監察院糾正文是針對「機關(行政單位)」。所以我都是拿來應對"認為京華城案的20%容獎沒有問題"的人之用。有一塊討論是在討論20%容獎的適法性,針對這一部分

2. 而京華城案圖利案,就你所說的,要符合"犯罪構成要件"。

所以說,"京華城改建"相關情事一事,和京華城案圖利案,我是分開對待。也是二件不同的事。

以上理解有誤之處,再請你指教。

直播型立委國昌老師喔,簡單說一句,要是用"國昌式的連連看"的方式來定罪柯案的話,那早就判決完啦,這種"國昌連連看"是"白粉"的最愛...
 

此文章於 2025-06-04 01:12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5-06-04, 11:49 AM #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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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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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密碼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bigDDD
你可能沒上過大學或高中吧
以前我讀大學時看過女同學做的筆記
真的是又快又好鉅細靡遺
至於是否串證
他都開放旁聽了而且都關在裡面了是怕串什麼證?
要不要乾脆殺人滅口阿?

我只是質疑他這樣做而已
我台大研究所眼睛受傷沒畢業
大學 台大
我覺得他去88會館是錯的 不能去也不應該去
然後他說不和財團收政治獻金卻拿小草錢 這就是沒誠信
我也曾經相信過他阿 結果他這樣的作法
這無法讓大家接受的
本來60%穩贏的 結果因為他的自私從副總統變成所長
我上次總統投給侯阿 但我心裡覺得應該會輸
藍綠白都很爛 這點沒問題
我覺得柯他真的做錯了和陳水扁一樣
然後相信的還是會挺到底 但中間下車的也不少
我們不要去相信政治人物 就是要看證據
黃國昌之前也質疑柯文哲去88會館的事情
他讓人太失望了 以為他和大家不一樣 結果還不是一樣
郝龍斌都不敢也沒有這樣圖利財團啊
人都會看錯人阿 看錯就當成投資錯誤

此文章於 2025-06-04 12:23 PM 被 終極密碼 編輯.
舊 2025-06-04, 11:54 AM #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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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密碼現在在線上  
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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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1
引用:
作者終極密碼
現在柯文哲 他的YT上
放庭上的對話
有人會到庭聽 用記憶力記起來
出庭後利用Ai還原柯文哲聲音的方法製作
這可以嗎??????????????
這會算公然串證嗎??
藍綠白只要有貪汙圖利的都一定要關
有參加黑道大哥告別式的藍綠白政客一律要開除黨籍
有啊,我前天就貼沒人理,檢:1500「到地」是什麼意思?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postcount=3498
舊 2025-06-04, 11:54 AM #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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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bigDDD
其實不只土木
醫療業的也很多
但柯文哲的醫療糾紛聽說是非常非常少


柯文哲當醫生時代,還算不上公眾人物,雖然當時常常有媒體喜歡去採訪他,電視上偶而會出現個幾分鐘吧...

我雖然在那個還相當相當早的時候,就有留意到這個人,但當時"柯文哲醫生"沒有什麼好談的,所以我也沒什麼留意太多...。
舊 2025-06-04, 12:42 PM #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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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LDSKINGII
監察院糾正權只能針對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的工作及設施有違法或失職時提出糾正案予以上述機關單位

以京華城案為例就是對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予以糾正,公務員涉及刑事會提出糾舉同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過已有人檢舉案件也正在審理

這個合議庭會參酌監察院的糾正文吧,不然以北檢這陣子表現看來被辯方好像打到無法還手

感覺這個聲量沒有管道發聲還是悶著打,不開放法庭直播應該要有個發言人系統對外說明審理過程

不然都任由假老二這方用各式社交媒體也好。民意代表黨工發言人對外放話斷章取義帶風向

一般社會大眾也只能看媒體片面報導,金害


黃字部分,我是覺得法院不需要跟著民眾黨起舞,這群人就只是認為外界風向可以改變法官心證而己。

對我們來說,多看幾份報導就好了,就可以解決的事。"發言人系統對外說明"的話,對司法整體來說,會造成更多的問題。

簡言之,就為了草党這批貨? 實在是太不值得了...

-----------


有關前段,其回應,同#3602
舊 2025-06-04, 12:53 PM #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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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1
引用:
作者bigDDD
其實可以勘驗是否有洗的動作
我猜根本就停止錄影
那這位依你看假老二ig和狗昌直播是有洗沒洗有錄沒錄?

我記得狗昌也有說他被威脅取供,還是說他下個月被提訊時翻供再說他被威脅取供停止錄影或有錄被洗?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01/2935714.htm

律師團表示不聲請傳喚證人,也不爭執對彭振聲有罪的證據能力,但主動表明要回應柯文哲和律師指稱,彭在押期間於台北看守所被檢方就訊,出現2小時錄音錄影空白一事,其實是下午4點半正值北所晚餐時間,彭飯後須吃藥,因此中斷偵訊1小時,先回舍房用餐服藥。

律師團說「人不在場,自然沒錄音錄影」。但法官質疑當時從下午3點半就沒錄音錄影、有無感覺檢方刻意不錄,律師團2位律師表示當時在場陪訊,沒這種感覺。

彭振聲這時表示「黃檢(黃琬珺)、林檢(林俊言)問話態度很好」,下午3點多因「我們有人要上廁所、休息」,不是檢方故意不錄音錄影,檢察官也沒以其他手段要他認罪。

庭訊約1.5小時結束,法官諭知彭振聲涉案部分候核辦,彭和律師可自行決定是否參與其他被告聲請傳喚證人的詰問程序。彭開完庭被記者詢問「說林俊言檢察官問話態度很好,是不是有打臉柯市長」,他低眉不語。

此文章於 2025-06-04 12:57 PM 被 LDSKINGII 編輯.
舊 2025-06-04, 12:55 PM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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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離線中  
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終極密碼
現在柯文哲 他的YT上
放庭上的對話
有人會到庭聽 用記憶力記起來
出庭後利用Ai還原柯文哲聲音的方法製作
這可以嗎??????????????
這會算公然串證嗎??
藍綠白只要有貪汙圖利的都一定要關
有參加黑道大哥告別式的藍綠白政客一律要開除黨籍


之前一開始是用柯文哲FB發文啊,後來就變成是用柯文哲的第一人稱發文,再來就...一發不可收拾...

反正法官要延押的判決書裡,並不會明確指出是何事(s)導致延押啊,所以不可能有標準答案的東西。

所以草党的人覺得這樣子做,對黨是好事,那就做吧...

草党就是,怎麼跟他們說,這樣子做不妥,他們都會找出"想做的理由"的一個党,就隨他們吧...

此文章於 2025-06-04 01:10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5-06-04, 12:58 PM #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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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離線中  
蠻荒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3
每個證人都在翻供??

那就好笑了,現在該不會又要說、都是摳屁指使他們翻供的吧.......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舊 2025-06-05, 05:22 PM #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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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我是路過的…

我到是覺得應該修法,只要開庭就要錄影,只要偵訊就要錄影。
沒有錄影記錄,法官、檢察官一律終身不得重新就任或考取公職。

警調人員坐牢、終身不能復職。
舊 2025-06-05, 07:52 PM #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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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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