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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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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喔,但是如果一開始,就不是唯一死刑的話,陳進興可能還是會殺那麼多人。 就是因為不是唯一死刑,所以一旦犯了,反正也不會判死,對陳而言,反正被抓也不會死,因此才會瘋狂逃亡,並殺人。 所以廢死刑真的有用?殺死更多人的話,的確是的。[/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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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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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人要是如你所說的視死如歸,那他應該就跟他的同伙一樣是死在五常街而不是土城... ![]() 有人總是替加害人腦補,卻沒想到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他們要的是什麼?司法能給他們什麼? 很可惜的是司法給家屬的是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的傷害 哦,對了,至少他被捕後還多活了近兩年才伏法,這比他那兩個同伙橫死街頭好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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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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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沒有很視死如歸,但是他會逃。 而他在逃的時候,會為了防止被捕而不擇手段。 所以他才會殺了診所的醫生及護士。 然而當不是唯一死刑的時候,那麼肉票可能存活,而診所的醫生及護士也可能不會死。 我相信家屬最想要的,是他們的親人,活生生的。 所以,我很願意試圖以各種方式,來阻止被害人死亡的不幸。 你們呢? 一心只想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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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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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8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 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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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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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嘴砲果然很厲害. ![]() ![]() ![]() 所以你要負責了? 去勸說你的團體做到以人頭換人頭來保證殺人犯的改變就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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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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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屁話,醫生都不能保證一定能救人了,你是要怎麼保證? 現在的狀況就是,明明被害人有機會,或許有可能救得回來,但是你們卻擋著,阻止別人去救,眼睜睜看著被害人死去。 因為萬一被害人救回來了,你們就沒有機會去殺死加害人了。 到底是殺人重要,還是救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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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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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爛也要有限度吧
還真是平行宇宙來的 現在國中生之死就是因為這個毫無絲毫作用的寬容處置造成的 結果在這邊腦殘的一直說死刑不對 還扯成死刑害死被害人 這是何等智障? 還有啦 要講甚麼心理治療是真的有接觸過相關專業人士嗎? 事實就是不要講這種從小環境嚴重偏差的 就只是一般人的抑鬱 憂鬱之類的就往往難以處理啦 有人還跟我說過看過"小丑"後覺得其實能做的跟電影裡面那些等鐘點的治療師其實沒兩樣 到底哪裡來的自信在這邊堅持有用? 你比專業還敢講的勇氣是誰給的? 無知的人最勇敢就是這種的 此文章於 2024-01-17 07:44 AM 被 超軼絕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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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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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 所以法律人等你哪天跟你的團體開始負責你們的理想後再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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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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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一個絕對公平有效的策略, 但絕對沒有法律廢死人敢接受.
就是凡是法律人以及廢死團體的人造冊, 最簡單方法就是名字紙條摺起來丟入一個透明大箱子. 規則來了: 你們可以立法, 可以選擇怎麼判, 但如果犯罪者再次犯案, 就要從箱子中抽一個名子. 殺人案, 那就是箱子裡面名單陪代替殺人犯去天堂跟上帝解釋. 竊盜案, 那個金額損失就由箱子裡面名單來補上. 以此類推. 首次犯案都不計入, 計入再次犯案的就好. 每次抽籤, 都是公開電視第101台, 全國觀看. 放心好了, 以你們的理想, 應該是對你們很有保障的. 不然老是無辜民眾去面對你們選擇的後果, 這公平嗎? 民眾面對你們放出來的, 面對你們法律下殺人且明白公告法律漏洞的, 譬如這次的犯案者. 公平起見, 你們那類人也該負起責任, 所以請造冊, 接受這個規則, 兩邊立場就一致了. 犯罪者再次犯案, 普通民眾有出事, 而你們也陪同, 而且兩邊的傷害完全對等就可以了. 清清楚楚, 透明的, 展示給大眾看, 你們願意為了你們的理想做出什麼樣的負責任態度. 此文章於 2024-01-17 07:57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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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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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竊盜也要算? 菁英哥,你好意思講!? 竊盜會判到死刑嗎? 請問哪一個國家的竊盜有到死刑的?? 你用死刑是要怎麼阻止竊盜啦,請教一下。 麻煩菁英哥跟大家開示,如何以死刑阻止竊盜。 喔,還有,改善矯正教育同樣有助於防止竊盜。 現在是你們不願意走改善矯正教育的方式,所以是你們在縱容竊盜案的反覆發生。 再發生竊盜案,要負責的是你們才對,不要都推給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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