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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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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陳PG又有新的idea了...(仿陳式晶晶體) 可是...不對吧,之前她又說要走先? 以科學、理性、務實的角度來看...這是互斥的吧... ![]() ![]() "關到死"這件事,以科學、理性、務實的角度來看,也是頗怪啊... 三個字,可以切成二部分... 以這個案子的量刑來看,法律只能決定關多久,或是無罪... 至於其他事情,應該是師父自己決定就好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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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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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查了一下,咆哮法庭沒事的很多,不算特權。古人言罪不及妻孥,這樣追殺好嗎? 法院組織法第六 十九條規定,若有妨害法庭執行職務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 除令退出法庭外,得視情節命暫時看管、拘留三日或罰鍰。 _------------------------------------------------------------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日前因和艦案到高等法院出庭,痛批檢方上訴、以及高法院發回更審是違法、違憲的作為。兩人發飆表達強烈不滿以後,立即轉身退庭,並嗆聲在釋憲案出爐之前不會出庭。聽來相當悲壯。不過,法官表示,「不是比大聲就能贏」,這可能是大多數的人比較能接受的看法。 暫且不談和艦案的是非曲直,曹興誠咆哮法庭,在西方民主國家,恐怕就當庭會被法官裁示以藐視法庭拘留,讓他在拘留所與宵小、毒蟲、或是流氓共同關一個晚上,好好自我反省,第二天才允許交保。畢竟,法官是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之間的裁判,未必站在與被告相左的立場;更何況,在法庭裡頭,就是法官最大,沒有道理接受任何人的頤指氣使。 如果曹興誠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有意見,當然可以大張旗鼓、公開對外召開記者會,也可以細膩地舉辦座談會、或是學術研討會,號召法界專家學者齊聚一堂討論,沒有必要借題發揮,把所有的怒氣發洩在高等法院的受命法官身上。就一般人的眼光來說,除了個人修養以外,如此膽大妄為、口無遮攔,目中無人應該是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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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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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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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左飆檢察官右批法官!審判長語重心長 不是想講什麼就能講什麼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102400444.html 審判長對假老二講完之後諭知退庭,換PG 對審判長咆哮律師求情差點被拘束禁止出庭旁聽 假老二不是第一次對審判長檢察官開講,怪了,問牠要不要聲請具保停押牠又不要,又要在法庭講古 兩夫妻法治觀念之差。難怪2017年講容積率一放手就差100億最後還是放 ![]() 去年3月還說不知情根本TMD 跟廢物一樣愛鬼扯造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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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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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真的覺得要放摳屁可以,摳屁要為你對趙董做的去承擔,只要你能把當初那些民進黨內的打手全部都交出來就行,不然你這個還要等到二零二八才有機會喔… 就讓我老王賣瓜一下,要不是當初我有提要組政黨,不然你現在早就慘死! 你還好現在有黃在外面幫你呼風喚雨,現在要讓你涼透的人多了去。 明明就都已經知道有一部份的人咬著橘子不放,你老婆或黃國昌不去想辦法張羅?讓自已困在裡面?唉… 現在知道什麼叫做『先射箭再畫靶私設刑堂』了吧? 見識到什麼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吧? 我再警告版上,你們也要開始小心,這種事情有一天會落到你們頭上。 我知道我被查過。 此文章於 2025-08-16 01:0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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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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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少實名記在筆錄上,是應該的吧,當事人律師跳出來求情才是丟人現眼 陳PG在宣告退庭後才做動作,這也在台大醫科馬公才女的算計之中了吧 不過這也是法官准許不記入,要責怪也是責怪法官,我沒針對法官責怪,就已經對法官很好了吧... 再說了,法官真的有進一步什麼動作,最後得利的也是民眾黨的票啊,民眾黨設定戰場在法庭外(而且有柯文哲本身的簡訊為證),大家都看得懂,。柯家的受虐者戰法也用太多次了吧... 再來,柯本人居然可以在休庭期間,發表意見十分多鐘之久,這也是法院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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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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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庭就是法官的絕對領域,法庭中法官對於於法規有絕對裁量權,我是不知道一個路人是有什麼權力責怪法官? 什麼記名,什麼咆嘯?法官認為是枝葉末節一笑置之,然後路人覺得法官失職?嗯....要不要去煎茶院檢舉?喔煎茶院長休長假,那就算了。. 還有,律師幫委託人親屬求情違了什麼法?丟人現眼?惡之欲其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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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此文章於 2025-08-16 02:19 PM 被 samwu99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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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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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就舉馬英九例子,最近的蜜獾也被黨舖天蓋地的打,沒事就是沒事怕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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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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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昨天發生一件事,律師界老前輩決定入監,業內熱議。 媒體人彭文正告發前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案, 台北地院2022年11月30日辯論終結時, 彭委任律師張靜拍桌大罵承審法官張詠惠「混蛋」、「不要臉」。 張靜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確定。 但張靜拒繳,選擇入監坐牢8天, 今(15)日上午9時許他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於上午11時許發監執行。 北院政風處隨即針對張靜拍抓大罵法官「混蛋」一事蒐證,並函請北檢, 依《刑法》140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告發, 另依《律師倫理規範》及《律師法》相關規定函請台東地檢署、 台東律師公會、全國律師聯合會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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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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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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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一般公民不能責怪法官嗎?... 我又不是案件當事人,也非相關利益者,怎麼了嗎? 我這樣子做,會像民眾黨眾一樣"以政治力影響司法"之相同效果嗎?... ![]() 喔,還是...身為公民不能認為"法官失職"嗎? 那你們一群人這一陣子在做什麼?.... ![]() ![]() 閣下近來針對國家大大小小事,都指指點點,想必也是以公民身份來進行吧? 還是你一個路人,有什麼特別的權力嗎?... ![]() 此文章於 2025-08-16 02:22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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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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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是批評時政,不是責怪某人。 人民批評時政是憲法允許的言論自由,我可沒有責怪某人,別亂戴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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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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