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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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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是... 1. 陳PG的言論由本人親自寫在臉書上,而媒體才加以報導... 再者,陳PG抱怨META公司刪除其文章,這也代表陳PG主觀希望其言論是公開的狀態 2. 另外正面佐證1,以往陳PG召開某次記者會,甚至還能指定特定之三個媒體進行採訪... 故媒體和陳PG之間的關係,實際上是給予陳PG應有的話語權,說是互利關係,都不為過。 陳PG在地院接受媒體採訪的情況,則多不勝數,反而是陳PG藉由媒體之力,保護其言論自由,其程度遠超過一般平民的話語權 3. 正面佐證2,陳PG媒體採訪,論及是否有看房事實時,陳PG可以當場否認,但五秒後,經在場媒體提示柯文哲言論,陳PG又可以當場改口承認(有影片為證) 此足證,陳PG應對媒體求證,把媒體當成傳聲筒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部分言論的真實性令人存疑 4. 反面佐證1,陳PG某次在地下道被媒體堵住,而不想受訪時,事實上並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有影片為證),反而陳PG說:要求至少有個椅子給她坐,但幾分鐘後也是自由離開,改搭車子離去。 以上種種情況都證明,陳PG和媒體之間的關係,可視為陳PG為有選擇權的一方 李敖曾說:「媒體如不報導,言論自由其實不存在」。故,以此角度而論,陳PG和媒體之間的關係,可以視陳PG為受益的一方,亦不為過 像閣下這種是非顛倒的壞習慣,何以會不自覺的漏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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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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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古人言"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誤不會因年齡而消失,沒聽過老人反應慢車禍或者機械故障車禍之類的事故嗎?正常家庭不小心犯了這種不可控的過錯,請父親求情有何奇怪?父親幫求情有很奇怪? 抱歉我家就是這種正常家庭. 另外沒人說他自己不負責阿? 我已經講過法官有絕對的裁量權,而法官畢竟也是人,依情理法來決定. 在法庭上,律師幫關係人求情很正常啊,你去google可以找到非常多的案例, 今天這個情形,法官都按照法律執行,不知道你要責怪他什麼? 丟人現眼,這個主觀的字眼有時候不知道該給被罵的人還是罵人的人.... 最後,我塞甚麼東西給別人了? 別想太多. 還有,我只是實話實說,我不知道甚麼叫偷換概念? 然後,在公開場合你罵我是非顛倒,我是可以告你公然侮辱或誹謗罪的喔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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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此文章於 2025-08-17 05:26 AM 被 samwu99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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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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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我都不知道有這麼多細節,可見你對她已經關注到幾近當年媒體追蹤陳幸妤的程度. 柯文哲他老婆對你有這麼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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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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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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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人幫民眾黨喊冤,並主張
引用:
民眾黨眾和小草批評法官勘驗硬碟,導致證據力有疑慮(評論時政) 民眾黨眾和小草批評法官打斷證人發言,有不公正的疑慮(評論時政) 民眾黨眾和小草批評法官主動詰問證人,有不公正的疑慮(評論時政) "責怪"這二個中文字,要重新定義嗎? 不然,以上這群人在幹麻....?... ![]() 證明了什麼...證明了,動物農場裡,每個動物都平等,但有些動物更平等... 柯文哲自認高人一等,當然其民眾黨眾及其所屬小草,也是有樣學樣了,這一點也不奇怪... 但是有些人受這個宗教化的組織之影響,不自覺就自認是超越"路人"的存在,自然而然的流露在其言談之中,相當耐人尋味啊... --------------- 回過頭來說,以為用"假裝挺法官"的說詞,這樣子就可以轉移陳PG以情勒手段,試圖影響司法的焦點喔。 算了吧,當初柯律師提出法官勘驗硬碟的做法會造成證據力問題時,該法官是直接嗆,就算打到高院,他的做法也站得站腳 嘿嘿...就不要等到改天又想起這件事,回過神來,小草們又開始發揮"所謂評論時政的言論自由"了.... 最後, 陳PG的言論最後是以「...北院前面,讓小草和我每天陪伴他到永遠」,結尾。 不是說是一般正常家庭? 那怎麼親生的在文字中消失了啊,在享受紅酒和牛排,沒有空? 乾兒子倒是第一時間想到了。 還父父子子咧,真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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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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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4
![]() 2025-08-17 0922 請問ID:FreeStorm , 1.您公開是聽[誰]說呢? 2.誰是[乾兒子]? 3.誰又是[陳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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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文章於 2025-08-17 09:12 A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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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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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題還請問法律先進,廉政署只有寫函轉中選會,但CC跟內文都沒有提到連絡窗口,那要如何查詢再來的進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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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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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既然你自承如此。 那你為何,提出其他的個案來和陳PG的個案來比較呢 我不禁聯想到,閣下以往也是提出不同的個案,以比較的方式說明你的想法。那你的論證基礎也是足以令人起疑的對吧? 所以你所謂的"你對她已經關注到幾近當年媒體追蹤陳幸妤的程度", 現在是不是又要比較一下,我得到資料的來源和當年媒體追蹤陳幸妤的程度呢 結果你還是會被我戳破,然後你想必也是相同的反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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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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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亂入一下,對我而言總歸來説就是一句話陳幸妤被媒體圍堵之後爆發, 跟陳PG主動表演行爲藝術討拍(民衆黨有沒有事先召集媒體我不知道)完全是兩回事。 反正本站就是這樣,立場決定態度, 不知道新聞細節會被酸資訊單一,閲讀不仔細或是理解力有問題。 知道新聞細節又會被酸太過關注是病態表現會被質疑時間太多是不是沒頭路缺錢。 不提供鏈接佐證會被罵造謠,提供鏈接還是會有人來酸黨喂什麽就吃什麽, 引用外國正版刊物也會被酸付費網站故意製造階級對立或是製造資訊不對等鴻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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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 ![]() 此文章於 2025-08-17 09:47 AM 被 Hermit Cra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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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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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七八區講政治這就是吵架比輪贏的 沒人在跟你認真討論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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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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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8
![]() 2025-08-17 1031 請問ID:Hermit Crab , 1.您公開說的[陳PG]是誰呢? 2.您說的[本站],是指什麼立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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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文章於 2025-08-17 10:22 A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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