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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惡蟲
我惟一有信心的是,如果繼續像現在一樣,就放著讓它爛,那犯罪就會不斷繼續發生。

所以需要加強,包含矯正教育等一切犯罪預防措施。

結果你們在這邊扯後腿,還把責任推給別人。
你好意思呀?


我繼續引言就好, 因為笑到沒有料了... 你突破了下陷, 我也不知道從何吐槽了.
     
      
舊 2024-01-17, 01:51 PM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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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不要再亂講了, 我說的是"以此類推全部~"
我發現你什麼都不行, 偷換概念最厲害 XD


菁英哥,你馬上又忘記了!?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來說一個絕對公平有效的策略, 但絕對沒有法律廢死人敢接受.

就是凡是法律人以及廢死團體的人造冊, 最簡單方法就是名字紙條摺起來丟入一個透明大箱子.

規則來了: 你們可以立法, 可以選擇怎麼判, 但如果犯罪者再次犯案, 就要從箱子中抽一個名子.

殺人案, 那就是箱子裡面名單陪代替殺人犯去天堂跟上帝解釋.
竊盜案, 那個金額損失就由箱子裡面名單來補上.
以此類推.

首次犯案都不計入, 計入再次犯案的就好.
每次抽籤, 都是公開電視第101台, 全國觀看.

放心好了, 以你們的理想, 應該是對你們很有保障的.
不然老是無辜民眾去面對你們選擇的後果, 這公平嗎?
民眾面對你們放出來的, 面對你們法律下殺人且明白公告法律漏洞的, 譬如這次的犯案者.

公平起見, 你們那類人也該負起責任, 所以請造冊, 接受這個規則, 兩邊立場就一致了.
犯罪者再次犯案, 普通民眾有出事, 而你們也陪同, 而且兩邊的...


我有冤枉你嗎?
是不是你自己把竊盜舉出來的!?
 
舊 2024-01-17, 01:54 PM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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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惡蟲
菁英哥,你馬上又忘記了!?

我有冤枉你嗎?
是不是你自己把竊盜舉出來的!?


前面那句, 後面那句怎麼不一起標一標?


你是氣瘋了, 專門來打自己臉嗎?
舊 2024-01-17, 01:56 PM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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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蠻荒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2
引用:
作者惡蟲
菁英哥說的是竊盜耶。
老兄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我的文中、也沒有說是針對哪種犯罪啊
大罪小罪都是罪,只是小罪再犯、對社會大眾的安全危害可能較低

但如果是傷害、殺人之類的大罪,社會大眾可經不起這種人再犯所帶來的危害.......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舊 2024-01-17, 02:02 PM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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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蠻荒
我的文中、也沒有說是針對哪種犯罪啊
大罪小罪都是罪,只是小罪再犯、對社會大眾的安全危害可能較低

但如果是傷害、殺人之類的大罪,社會大眾可經不起這種人再犯所帶來的危害.......


他只是要找個方式暫時錯開, 轉移他要針對別人的焦點, 只是技巧爛到我上面引言直接笑出來.

他居然在我已經才剛講過以此類推之後框引言色彩標示我其中一句而後面沒色標的就是: 以此類推~

我相信他一定找得到理由彌補這個失誤, 大概會說他本來就知道了, 只是要說我有舉例竊盜.

故意忽略前文後文整體的概念.
舊 2024-01-17, 02:11 PM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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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真象
Basic Member
 
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惡蟲
你如何確信他會因為死刑而不會殺人?

陳進興那時擄人勒贖可是唯一死刑呢,陳進興有因此不敢擄人勒贖?
他不但敢,還敢殺人呢。

所以,到底是什麼給你信心,認為有死刑可以使人不敢犯罪的?

為什麼要確信判死刑對方就不敢殺人呢?
我能證明這個殺人犯被執行死刑後,他無法再去殺害其他人就好了.
陳進興被執行死刑後,他有再犯嗎?

影響治安的是教育與經濟,就連北歐社會制度這麼好的國家都會出了瘋狂殺人犯,就別再講什麼百分之百的.
__________________
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24-01-17, 08:02 PM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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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離線中  
真象
Basic Member
 
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惡蟲
問題就是,我主張的本來就是想辦法去防止犯罪的發生。

是你們不想防止犯罪的發生。
你們一直扯到死刑去,完全不想用其他方式來試圖阻止犯罪的發生。

所以我主張的方式,至少有機會。
你們不斷強調的死刑,對竊盜的防止一點幫助都沒有。

我們想要防止包含竊盜罪的發生,要被要求負再發生的責任。
那你們完全不想要防止犯罪發生的,只要旁邊蹺腳喝茶看熱鬧就好!?

天底下有這麼便宜的事?

乖一點,現在不要防止竊盜的是你們,該賠的也是你們。
自己認份一點喔。



如果你認為防止犯罪的發生,那你談談北投國小割頸案後你們做了些什麼?
不是又再發生了類似的事件嗎?
可見得你所主張的改善措施不就沒有了嗎?

不是你主張的就是可行有效,不是別人支持死刑,就說無法嚇阻再犯

所以為什麼死刑不能是刑罰中的一個選擇?
__________________
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24-01-17, 08:10 PM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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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離線中  
真象
Basic Member
 
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惡蟲
那我們想要阻止犯罪,你們不幫忙還扯後腿,最後沒能阻止成功,還要我們承擔責任。
這又是什麼邏輯!?

你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是有心阻止犯罪的人必須負責,擺著讓它爛的人無須負責?
什麼道理???


我們也有想要阻止重刑犯的再犯,你們不幫忙還拚命的在扯後腿,這又是什麼邏輯?
你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是我們有心阻止再犯,但你擺著讓它爛卻要無辜的百姓要為你們的理念而買單,這又是什麼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
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24-01-17, 08:17 PM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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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蠻荒
我的文中、也沒有說是針對哪種犯罪啊
大罪小罪都是罪,只是小罪再犯、對社會大眾的安全危害可能較低

但如果是傷害、殺人之類的大罪,社會大眾可經不起這種人再犯所帶來的危害.......


但是你的文中之意,似乎是指如果人放出去,再放要有人負責。
對吧!?

問題是,像竊盜罪之類的犯罪,根本不可能判到死刑,無期徒刑也不可能。
所以他終究有刑滿出獄的一天。

那你是要如何讓他不再犯?
除了去強化矯正教育,或是其他可行的預防措施,你要如何讓這種刑滿出獄,你沒辦法再去關他的人,出監後不再犯罪。

所以矯正教育等是目前唯一可行的辦法,當然,如果你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降低再犯率,也歡迎提出,一起討論。

但不是死刑,或是認為可以無止盡的把人關起來。
舊 2024-01-17, 09:03 PM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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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真象
為什麼要確信判死刑對方就不敢殺人呢?
我能證明這個殺人犯被執行死刑後,他無法再去殺害其他人就好了.
陳進興被執行死刑後,他有再犯嗎?

影響治安的是教育與經濟,就連北歐社會制度這麼好的國家都會出了瘋狂殺人犯,就別再講什麼百分之百的.


所以你也沒辦法確定,你所主張的死刑,能夠去嚇阻行為人不去殺人。
對吧。

既然你也不確定,為什麼不利用現行有可能阻止的方法,去強化它的功能,來去阻止殺人罪的發生。

你提到了北歐國家,指的是挪威,對吧?
挪威的監所是世界出了名的好,被形容像渡假村。
而他們的再犯率,是20%,也是廢死國家。

人家就不用死刑或重刑酷刑來防止再犯,這才是值得我們去學習借鏡的。
舊 2024-01-17, 09:12 PM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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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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