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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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有專業知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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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11:10 AM
#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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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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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0-06-29 11:29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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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11:27 AM
#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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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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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就是不對了 狠狠的打a大一巴掌 這不是落實大雄變更送審不是 之前a大掰死都認為可以申請使用執照在送審欸 等等 你不也是堅稱得申請使用執照時一併送審? 難怪你本來不想提供這聯結 你這種嗜好 自打嘴巴 太殘忍了 此文章於 2020-06-29 11:47 AM 被 麵疙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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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11:46 AM
#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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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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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等…不是我堅持喔… 是我認為要釋憲… 不過…現在,跟本就不用我說了…私菸案,立法院,監察院,助日代表,司法改革。 你想遠雄會傻到去跟你玩嗎? 你到是讓我學到,事情真的不能急啊…面對這種台灣人的性格,真的不能拿美國人的那一套來用啊。 連柯市長都沒這麼傻,跟民進黨去玩,好歹人家還沒笨到不自組政黨。 你這是要跟你的好兄弟跳針王說,那些公安是鬼扯蛋嗎? 你的義務跟他的權利呢? 所以你是承認人家自救會說的102年的圖說公安是合法的嗎?那現在再問一下,那變更有什麼問題?至於說,你要討權利金?是這樣討的嗎?市府顯然只是不要遠雄蓋,還要收回,如果擋不住,那就讓遠雄不能承接世大運而以。 又要拿出跳針王的名言金句:「顧左右而言他」 此文章於 2020-06-29 12:21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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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11:54 AM
#4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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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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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在你沒釋憲前 獲得解釋前 你把法院判決定讞視為無物嗎 果然是超越法律的存在啊 感謝反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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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12:34 PM
#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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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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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感謝反串… 我年輕的時候,也不信因果報應,不過我現在覺得,就讓大巨蛋成為柯文哲的政績。 活著才是勝利。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不過呢?你是什麼官? 真的,中國的老智慧 「官字兩張口」 不過現在,不用當官也能兩張口啊。 此文章於 2020-06-29 12:4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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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12:39 PM
#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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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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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是沒當官 而且一直都是你超越法律 鑠口成金 你暨沒釋憲 也不否認法院判決定讞 更有趣的事 你自己分享聯結 當事人大雄認輸送審 直接打你打臉 此文章於 2020-06-29 01:10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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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01:08 PM
#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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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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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有趣的事情是,你承認了柯市府就是莫須有的「七大公安」。如果遠雄走進去了,才會死無葬身之地。 現在你更有趣的事情是,你不就證明了你的兄弟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那請問釋憲案能在綠黨執政下提出嗎? 如果只要變更就能通過,那何必讓利給市府? 再來,你更承認了,你們這票人不就圖個錢嗎?你有專業嗎?另人懷疑啊。 這樣不就說明了,之前某網友的心結? 那個日商…嗯…我就不說了。 還有一些事情,我就不要壞事了… 此文章於 2020-06-29 01:2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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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01:25 PM
#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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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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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申請變更 能不能通過 是主管機關的權責 不是你現在事後諸葛 所以這行沒有人這樣明刀明槍跟主管機關對幹 我還蠻喜歡你自爆自甩巴掌這種行為 此文章於 2020-06-29 01:39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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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01:38 PM
#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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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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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認輸送審是因為他請的律師團實力不夠
要是他當初找大將軍出馬 我雄還不把你樓梯刪到只剩電梯啊!? 你不知道 任何法律與大將軍嘴砲抵觸者,無效! |
2020-06-29, 07:25 PM
#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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