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社會時事發言區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6
引用:
作者海豹
喂喂喂
這個花1000萬都要讓他吞下去的事
怎麼沒講好啊...

誰抄誰太明顯
自己沒做的事如何吞下去?
否則如何跟家人小孩交代?
何況他是調查局的公務員
以後的人生要怎樣過?
不是錢的問題....
我說是多加一個零才夠意思
     
      
舊 2022-07-27, 03:29 PM #4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現在在線上  
sparc10
Junior Member
 
sparc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防備李嘉修推銷!
文章: 864
陳明通指導學生的電子論文97%鎖住? 政大前主任:不太合常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litic_headl_p01

前主任眉頭一皺,覺得可能有鬼!
 
__________________
Anderson說:1.每年2-3月利空出現時分批買金融股,不要一次買足!
2.買進時股價 + 配息 = 出場賣出的金額。 等該金融股除權日之前的1-2個星期 , 就賣出脫手。
PM說:1.每天從大盤撈出前50漲幅,但如果沒價沒量就直接刷掉。技術面和訊號面的加權評分。
2.三大法人買, 開心;賣要看賣了多少,有沒賣超過起漲點? 沒有?不用怕。技術面出現賣點才賣;不要大虧就是大賺。
3.資金100萬以上的分配也不要超過5個標的;做中長期降低風險,不用花大把時間盯盤真的輕鬆。
PS:中間學習成本最高的是台指期,2024年賺的在2025年初全吐回去,然後再靠美股賺回現在的水位。
SOED說:選一檔追蹤sp500指數ETF,閒錢定期定額,逢低加碼,只買不賣(缺錢再賣股當生活費)。年化報酬是10~12%!
立即停止回覆所有塔綠斑網軍的造假文,以免你還幫牠們把垃圾文推向第一頁!惡蟲電爆柯文哲、悲憫殺人犯!
舊 2022-07-27, 03:37 PM #4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arc10現在在線上  
jason7ks
Junior Member
 
jason7k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848
引用:
作者sparc10
陳明通指導學生的電子論文97%鎖住? 政大前主任:不太合常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litic_headl_p01

前主任眉頭一皺,覺得可能有鬼!

公開的話會動搖黨本
舊 2022-07-27, 03:46 PM #4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son7ks離線中  
YorkHapy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0
引用:
作者blair
余正煌委託律師發表聲明表示
1. 論文是他自己寫的
2. 誰再說余抄襲,他就告誰

這個猛了...

阿通師沒疏通好?

小智...... 別再撐了很難看啦!!!
舊 2022-07-27, 03:49 PM #4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orkHapy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jason7ks
公開的話會動搖 黨本

切不可忘加上挪抬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22-07-27, 03:49 PM #4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air離線中  
holisony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46
我沒抄,我也沒說你有抄,應該是我在夢中遇見了你的文采幻化為日後的文字

好濕好濕

舊 2022-07-27, 03:49 PM #4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lisonyy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6
兩個人都聲稱自己是原創
怎麼解決?
可不可以共同創作?
各自得到0.5個學位
這樣就不用得罪誰,皆大歡喜
舊 2022-07-27, 04:07 PM #4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現在在線上  
LDSKING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50
引用:
作者tbsky
誰還敢說他是余文...
只有高價鴿了
引用:
作者海豹
喂喂喂
這個花1000萬都要讓他吞下去的事
怎麼沒講好啊...
1000萬不夠啦,還要再加個官做

還要看余想不想坦,但看來是不想
舊 2022-07-27, 04:12 PM #4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DSKINGII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78
引用:
作者blair
余正煌委託律師發表聲明表示
1. 論文是他自己寫的
2. 誰再說余抄襲,他就告誰

這個猛了...

阿通師沒疏通好?


阿通師之前講法也害死他,學位沒被收走,以後也會被人笑
舊 2022-07-27, 04:19 PM #4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  
奶油銓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各位都太小看前市長的智慧了,我們複習一下10多年前的一場車禍的判決(https://www.appledaily.com.tw/headl...PGIPCXGNZLIOCI/)
------------------------------------------------------------------------------------
◎2005/03/07
30歲機車騎士王銘麟在高雄市區遭違規左轉車輛撞成癱瘓,肇事車上有陽明海運協理葉陳輝及襄理陳奕政,陳當場承認開車,但否認違規。
◎2006/05/01
高雄地檢署以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陳奕政。王家對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2576萬元。
◎2007/03/29 高雄地院判決陳有罪,處6個月徒刑。
◎2008/04/30
高雄高分院接受目擊證人證詞,認定開車者為葉陳輝,判陳奕政無罪定讞。王銘麟改告葉陳輝過失重傷害,陳奕政涉嫌頂替。
◎2008/09/23 王銘麟改向葉陳輝及陽明海運求償2685萬元。
◎2010/10/28
高雄地院依高雄高分院判決,認定葉陳輝為肇事者,判葉陳輝與陽明海運應賠償王1744萬元,目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2010/11/18 高雄地檢署以過失致重傷害起訴葉陳輝,也以頂替罪起訴陳奕政。
◎2011/08/22 高雄地院認定肇事者為陳奕政,判葉陳輝、陳奕政皆無罪,王家上訴。
◎2012/01/09 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判葉陳輝、陳奕政皆無罪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現在兩個人(A與B)都否認抄襲,趕緊找一個同時期的學生當證人出來指證其中一人(比如A)抄襲,這樣B就脫身。然後只要再想辦法挑出證人證詞的矛盾,A就再脫身。這樣就可以完美的有兩本大致相同的論文,但是卻沒有誰抄襲誰的問題。
舊 2022-07-27, 04:36 PM #4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奶油銓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關閉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53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