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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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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拿陸正案來自找賞巴掌,這要求我這輩子還沒見過。

本案纏訟三十餘年未能定讞,在於案情存有疑點。根據邱和順律師團指出,本案主要的疑點和偵辦瑕疵有:

判決完全以被告等人之自白為依據,並無實質證據。
被告等人在偵察階段遭警方以毆打、灌辣椒水等方式刑求。此事經監察院調查確定並提出糾正,參與辦案員警亦遭法院判決有罪。但陸正案法院依然採信相關筆錄之自白。
多達288份之偵查筆錄,內容矛盾、錯誤百出,無法說出一個合理、完整而有客觀證據支持的犯罪情節。
卷內也有眾多證據資料顯示本案係被告以外之人所為,最高法院曾以人命關天為由,在發回更十一審的判決裡具體指明,要求更十一審法院詳加調查,但更十一審並未就此進行調查。
本案在起訴後,包括內有被害人柯洪玉蘭鞋子及殺豬刀、男性內褲等物之黑色塑膠袋、歹徒勒贖錄音帶等重要證物,竟然不知所蹤。
作...

#35


2024-09-21 1448、1452、1457

公開場合還記得為自己的言論負責,ID:Adsmt ,什麼跳針?什麼打臉?什麼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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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21, 02:3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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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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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1448、1452、1457
公開場合還記得為自己的言論負責,ID:Adsmt ,什麼跳針?什麼打臉?什麼難看?

看不清楚的話,我放大加色好了。


拿陸正案來自找賞巴掌,這要求我這輩子還沒見過。

除了自白書沒有其他證據,而且有證據表明自白書來自殘酷的刑求。

所以你一定非得要製造另一個江國慶才會甘願就對了?

這就是你的死刑正義?
 
舊 2024-09-21, 02:34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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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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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28 2023-05-25

2023-05-25 縱火奪9命4度判死 李國輝因「間接殺人故意」逃死確定
緬甸華僑李國輝7年前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燒死9人,遭四度判處死刑,但去年更三審認定,
李真正想殺的人沒死,卻間接燒死9名無辜死者,屬「間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判處死刑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要件
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確定。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9-21, 02:35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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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76&postcount=28) 2023-05-25

2023-05-25 縱火奪9命4度判死 李國輝因「間接殺人故意」逃死確定
緬甸華僑李國輝7年前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燒死9人,遭四度判處死刑,但去年更三審認定,
李真正想殺的人沒死,卻間接燒死9名無辜死者,屬「間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判處死刑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要件,
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確定。

所以你什麼時候要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2:40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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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什麼時候要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40 2024-01-10

2024-01-08 高大成談廢死 死刑可殺雞儆猴不能廢

對於廢死議題,多次參與或評論爭議命案的高大成則表示,他不讚成廢死,並說廢死議題爭論如莊所言始作甬者是馬英九,
現在遷扯到蔡政府太過份,他認為死刑可殺雞猴不能廢,還有人提倡鞭刑。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9-21, 02:41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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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62&postcount=40) 2024-01-10

2024-01-08 高大成談廢死 死刑可殺雞儆猴不能廢

對於廢死議題,多次參與或評論爭議命案的高大成則表示,他不讚成廢死,並說廢死議題爭論如莊所言始作甬者是馬英九,
現在遷扯到蔡政府太過份,他認為死刑可殺雞猴不能廢,還有人提倡鞭刑。

我又沒有支持廢死,你在跳什麼針。

我是問你什麼時候要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2:42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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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沒有支持廢死,你在跳什麼針。

我是問你什麼時候要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20 2022-11-12

2022-11-11 台灣為何要保護死刑犯
多年來,政府不斷的努力推動各種保障人權措施,
以實踐1996年制定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
並在98年4月22日公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已於98年12月10日公告施行。

實際上,「兩公約」並未明文規定不得有死刑之宣告,
僅第六條第二項針對締約國未廢除死刑之國家約定:「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然而我國既非締約國,亦非廢除死刑之國家,卻忽視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人權。
致死刑定讞者藉由司法刻意維護,
如:有悔意、可教化、抄佛經、提請大法官釋憲、非常上訴、再審等手段逃脫執行。

近年來台灣惡意殺警、隨機殺童、隨機殺人、分屍案不斷發生,造成社會恐慌。
然而每當被害人受害身亡,悲痛的被害者家屬卻還要面對司法不周延帶來的二度傷害
每每在重大殺人刑案發生時,人權團體即引述兩公約呼籲要重視殺人犯人權。
但政府官員與人權團體何曾考慮到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人權,與所期待的「公平正義」?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9-21 02:49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9-21, 02:45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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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05&postcount=20) 2022-11-12
2022-11-11 台灣為何要保護死刑犯
多年來,政府不斷的努力推動各種保障人權措施,
以實踐1996年制定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
並在98年4月22日公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已於98年12月10日公告施行。
實際上,「兩公約」並未明文規定不得有死刑之宣告,
僅第六條第二項針對締約國未廢除死刑之國家約定:「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然而我國既非締約國,亦非廢除死刑之國家,卻忽視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人權。
致死刑定讞者藉由司法刻意維護,
如:有悔意、可教化、抄佛經、提請大法官釋憲、非常上訴、再審等手段逃脫執行。
近年來台灣惡意殺警、隨機殺童、...

判死要「最嚴重犯罪」「最明確事實」「最公正合理審判」「有精神障礙不能死刑」,這哪裡有問題?

什麼惡意殺警、隨機殺童.....事實是台灣20年來殺人案件下降80%! 自己拿自己想要的個案來說嘴,有這樣跟人辯的哦?誰教你的?你知不知道以前惡意殺人的更多?你拿來被打臉的陸正案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你知不知道白曉燕還被切下一截指頭寄給白冰冰?這樣算不算很惡意?

為何這些超惡意的綁架殺人案,為何近年來完全消失無縱?為何不用「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就可以阻嚇超惡意的綁架殺人?

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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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21, 03:10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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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PS.
敝人的高等教育來自聯考體系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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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21, 03:14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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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誰跟你講什麼原不原諒,上面文我有修改,再貼一次。

判死要「最嚴重犯罪」「最明確事實」「最公正合理審判」「有精神障礙不能死刑」,這哪裡有問題?

什麼惡意殺警、隨機殺童.....事實是台灣20年來殺人案件下降80%! 自己拿自己想要的個案來說嘴,有這樣跟人辯的哦?誰教你的?你知不知道以前惡意殺人的更多?你拿來被打臉的陸正案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你知不知道白曉燕還被切下一截指頭寄給白冰冰?這樣算不算很惡意?

這些超惡意的綁架殺人案,為何近年來完全消失無縱?為何不用「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就可以阻嚇超惡意的綁架殺人?

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15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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