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
2020-11-12 如果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個人資料保護法 - 第41條 第 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 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__________________
|
|||||||
2024-02-03, 08:48 AM
#41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20
|
引用:
我勸你不要執迷不誤, 你侵佔我的貨品, 不歸還。 上述截圖, 所有刑事證據非常清楚。 你如果是國立學校的老師, 將來如被判罪, 會被解聘, 我勸你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你願意澄清, 我也不想為難你。 所給您一個機會, 私訊討論, 和解方式。 我們可以說明, 這只是溝通不良, 誤會一場, 不要再浪費精力與時間, 在無意義的事物上。 我希望你私訊跟我討論, 我不想為難你, 雙方各退一步, 不要意氣用事, 人生才會快樂。 我希望你把此訊息, 先拿給你太太看, 謝謝。 。 |
|||
2024-02-03, 09:10 AM
#42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20
|
引用:
我勸你不要執迷不誤, 你侵佔我的貨品, 不歸還。 上述截圖, 所有刑事證據非常清楚。 你如果是國立學校的老師, 將來如被判罪, 會被解聘, 我勸你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你願意澄清, 我也不想為難你。 所給您一個機會, 私訊討論, 和解方式。 我們可以說明, 這只是溝通不良, 誤會一場, 不要再浪費精力與時間, 在無意義的事物上。 我希望你私訊跟我討論, 我不想為難你, 雙方各退一步, 不要意氣用事, 人生才會快樂。 我希望你把此訊息, 先拿給你太太看, 謝謝。 。 |
|
2024-02-03, 09:11 AM
#43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
2024-02-03 1103
__________________
|
2024-02-03, 11:03 AM
#44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2
|
姓名、電話,我們去警局談。
ipad會當面點清交還 引用:
|
|
2024-02-04, 07:37 AM
#45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733
|
用寄件碼寄回去
天曉得是不是寄回去給本人 說不定是寄給下一個... 然後最該檢討改進的人叫人別執迷不悟 哇 這臉皮真不簡單 也難怪在PCDVD黑成這樣了還能繼續PO交易文 |
2024-02-04, 11:57 AM
#46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65
|
為什銀貨兩訖的二手交易,可以搞到這麼麻煩....
__________________
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
2024-02-29, 04:22 PM
#47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
洗下 廣吿 版面
----------- 後續處理情況呢?
__________________
|
2024-03-14, 05:23 PM
#48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7
|
affter333 怎麼老是你跟別人爭執,做個大家喜愛的人,不是很好嗎?
時間太多,沒事就要告來告去 時間很廉價阿... 吵架花錢,和氣生財..... |
2024-04-10, 09:29 PM
#49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2
|
回來交待一下後續,最後他選擇把錢匯給他,我也不想再與他有任何牽扯。匯完錢後,就把他加入黑名單了。
|
2024-04-13, 08:43 AM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