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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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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我講過很多次
你們這些外行人
以為抓一條條文規定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大雄被你們這群外行人鼓吹到以為民心可用
然後輸一屁股
     
      
舊 2021-02-11, 05:32 PM #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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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這又要回到老問題:
1.府方都已經放棄自已宣稱的公安問題。
2.所以,你這就已經承認兩件事:
2-1.遠雄就算沒有申請變更設計,原本的設計或是變更後的安全設計還是符合建築法規的。遠雄有什麼理由要蓋一個使照一定拿不到或是完全不合公安條件的大巨蛋呢?遠雄就已經公開說明,完工後一並報驗,如果不過,使照自然拿不到。這不是比較簡單嗎?何來公安一事?
2-2.自行購地、獨資建造的大巨蛋,當然得按照現有的建築法規來設計建物,難不成該財團也要跟跳針王一樣,自已幻想腦補一個不存在的公安標準來設計大巨蛋嗎?

3.我設計一個只有三樓高的建物,但是,這個三樓高的建物能夠承受十七樓高的公安標準。你怎麼會說我這個三樓高的建物設計是不合公安標準呢?你只能說我取得的核定樓高是三樓,而不是十七樓,但不會有人說該建物的公安不合十七樓的公安標準。

跳針王一路跳針,卻還是沒有認清問題的本質...

大將軍一路跳針加腦補,就是非得用修扭曲事實的手法來說謊,可見技窮之處

1."府方都已經放棄自已宣稱的公安問題"光是設計圖必須變更申請就知道大將軍這是在說謊

2-1.光是遠雄沒法拿當初施工的圖樣完成變更設計就知道"原本的設計或是變更後的安全設計還是符合建築法規的"也是大將軍在說謊,"完工後一並報驗"並不代表施工期間就不會有工安跟公安的問題,這點法院也認證過了

2-2.光是大巨蛋後來的設計圖變更必須接受建築中心跟都審就知道,公安標準不是幻想出來的,但是大將軍的腦補幻想很多是真的

3.當大將軍設計一個3層樓的建築物,卻私自變更打算蓋成17樓而不申請時,大將軍的信用度就是0了,"三樓高的建物能夠承受十七樓高的公安標準"云云都只是信用度為0的聲稱而已
 

此文章於 2021-02-11 05:38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舊 2021-02-11, 05:32 PM #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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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abcpanadol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麵疙瘩
完工後一併報驗並非是起造人不可侵犯的權力

外行人

主管機關有權要求起造人按圖施工
這才是起造人必須遵守的義務

一旦被抓到沒按圖施工 而主管機關又做出裁決按圖施工 或申請變更再按圖施工
起造人就必須遵守

外行人 規矩是這樣的



你這樣就不對了,

市府弄一個規定說, 完工一併申報
結果變成停工, 這不是就是陷阱嗎?
---

這種是表面理由,
實際就是以為遠雄很好賺, 要遠雄吐出一些,
以此威脅遠雄就範
__________________
你不用問了, 我就是中國戰螂
舊 2021-02-11, 05:33 PM #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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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panadol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所以,問題又回到柯文哲的府方身上。
你要看也是可以,你執意要審也是可以。
問題卡在府方拿的是simtread來說項,那就是府方死路一條。
接下來,府方想自已添加奇奇怪怪的使用需求,那問題來了,我是營造商,業主東加西加,要是建、使照不過,算業主的?還是算起造人的?

營造方是起造人嗎?

政府是罰營造工程單位還是誰?

營造廠很簡單 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
怎會強出頭跟政府對幹



你給營造施工單位打過交道嗎
為什麼你要胡思亂想他們的立場問題
舊 2021-02-11, 05:35 PM #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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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你這樣就不對了,

市府弄一個規定說, 完工一併申報
結果變成停工, 這不是就是陷阱嗎?
---

這種是表面理由,
實際就是以為遠雄很好賺, 要遠雄吐出一些,
以此威脅遠雄就範

abcpanadol拼命跳針自創的法條

卻拿不出依據,也不肯面對真的法條

這種光靠空口說白話跟接下來的陰謀推論的東西就是栽贓
舊 2021-02-11, 05:35 PM #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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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你這樣就不對了,

市府弄一個規定說, 完工一併申報
結果變成停工, 這不是就是陷阱嗎?
---

這種是表面理由,
實際就是以為遠雄很好賺, 要遠雄吐出一些,
以此威脅遠雄就範

什麼是陷阱題啊

這條很久了好不

規矩就是主管機關沒有來文要你申請變更
你自然可以在完工後一併報驗

但現在是主管機關要你申請
你們在瞎扯什麼非要等到完工才報驗

外行人 別講不過 就亂掰
舊 2021-02-11, 05:38 PM #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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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麵疙瘩
什麼是陷阱題啊

這條很久了好不

規矩就是主管機關沒有來文要你申請變更
你自然可以在完工後一併報驗

但現在是主管機關要你申請
你們在瞎扯什麼非要等到完工才報驗

外行人 別講不過 就亂掰


這叫什麼?
這叫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1.那為什麼拿出Simtread?
2.為什麼敢喊出370億不賠,而要別家接手?
3.府方要的是再從遠雄身上再刮一層油,並不是遠雄的公安有問題。
4.何需停工呢?府方林大局長親自帶人到工地現場,逐項核對,並且追蹤建物公安便可。
一步一步監督到完工,再來看看使照能不能拿到便得。

真是受不了你,並不是你是內行,就可以忽視最簡單明顯的基本道理。

此文章於 2021-02-11 05:48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21-02-11, 05:46 PM #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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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這叫什麼?
這叫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1.那為什麼拿出Simtread?
2.為什麼敢喊出370億不賠,而要別家接手?
3.府方要的是再從遠雄身上再刮一層油,並不是遠雄的公安有問題。
4.何需停工呢?府人林大局長親自帶人到工地現場,逐項核對,並且追蹤建物公安便可。
一步一步監督到完工,再來看看使照能不能拿到便得。

真是受不了你。



光你的第四項

今天是只有一個大巨蛋的建案嗎
我其他建商可以全然比照辦理 要求林大局長
逐項核對嗎
我ok啊

明天各工地主任肯定是爽到底

建管單位變成配合單一建商的咖

好棒棒
外行人

此文章於 2021-02-11 05:51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舊 2021-02-11, 05:49 PM #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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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麵疙瘩
光你的第四項

今天是只有一個大巨蛋的建案嗎
我其他建商可以全然比照辦理 要求林大局長
逐項核對嗎

建管單位變成配合單一建商的咖

好棒棒
外行人


其他建商可不可以全然比照辦理,這我可不能肯定。事實上我也不知道。
不過,我非常確定,也非常知道,林大局長嫉惡如仇,大巨蛋這案這麼特殊,不親自好好督軍,怎麼對柯文哲的五大弊案之首交差呢?

市民選你就是要你辦出案子來啊。這是柯文哲的政建,你就去做啊。
舊 2021-02-11, 05:53 PM #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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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這叫什麼?
這叫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1.那為什麼拿出Simtread?
2.為什麼敢喊出370億不賠,而要別家接手?
3.府方要的是再從遠雄身上再刮一層油,並不是遠雄的公安有問題。
4.何需停工呢?府方林大局長親自帶人到工地現場,逐項核對,並且追蹤建物公安便可。
一步一步監督到完工,再來看看使照能不能拿到便得。

真是受不了你,並不是你是內行,就可以忽視最簡單明顯的基本道理。


你當大雄是吃素的嗎

先前已經多次送審變更圖紙
大幅提升所謂的營業面積
台北市府那次沒配合

單最後一次台北市府不願意沒有送審前就放水

你們就出來掰一堆東西

大雄是你爸爸嗎?
舊 2021-02-11, 05:54 PM #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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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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