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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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容積移轉沒有違法啊(至少到目前為止我認為)。 這個意見,我一開始參加討論時,早早就有表達過了吧... 再說一次也可以啊... 沒有違法的東西,為何不能討論? 我這次討論"30%容積移轉"目的,(不是告訴你了) 主要是更深入了解這筆交易,進而用這個東西,來驗證昌哥的話,是不是只講他想講的那一半。 我的作法是 用己知事實--->驗證昌哥的話(是否有隱藏重要訊息)-->最後才能討論他是否有誤導之處。 你直接用"動機"然後就直接跳到"判斷別人發文內容",那才可笑吧.. 誰轉移話題了? 為什麼不查別的建案,那也是你自己說的。 某人有特定動機所以"只查"京華城,不就是你的意思嗎? 你聽不懂舉例喔。 那我換例子。 今天有Police來查我身份證,我也沒犯法啊,所以我應該要問他為什麼只查我,不查別人囉?? 你的意思不就是這樣子嗎? 你自己喜歡看到一個點,就跳腳(那我可不可以像你一樣,假設你的動機後,回文啊), 然後又說別人很刻意,很噁心。 你自己不覺得很可笑嗎? 我想幹麻,你問了,我會直接和你說 我那篇酸的對象,就己經寫的很明白了,請你看仔細。 還有什麼問題,歡迎提出,但不要把我沒說過的,放我嘴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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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3:39 PM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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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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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用"客觀事實"來說明或驗證"我討厭的理由"啊。 你還不懂喔... 要"不以人廢言",就必須了解"客觀事實",你當我是用直覺還是用感覺喔... 我那像你這樣,直接用"動機論"就可以談了,這麼簡單啊.... 就算我放大了,又怎樣? 我有說別人不能反駁嗎? 請你用"客觀事實"來反駁。 你現在講的都是你的"感想",我想罵人,我會用"客觀事實"來証明我罵的對。 我一點也不"公正公允",我當然也會有"自有的立場"。 問題是你現在是指控"我因立場,所以發言並不公平"。 那就請你用"我發文的內容"來說明你的指控,是有理的。 你用這種,"為什麼不查別人身份證的",論證方式,只會讓人看笑話... ------------- 回你的問題: 我的看法:賴的工寮不可能合法。 那一個工寮"維護"後,是長這樣子的。 我認為它有新建的部分,不是像某些人說的只是"維護" 我的想法就是這樣子,你問了,我也答了。 我猜賴工寮的部分,我的看法應該和你一致了吧... 有任何陣營的其他問題,歡迎提問... 此文章於 2024-09-17 04:25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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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4:07 PM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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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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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 你連"基本事實"都不管耶....根本是笑話.... 07:30明明就是柯自己標榜的。現在又變成是媒體的錯喔... 你連他的話都沒在聽的喔... 我只能用他的所說所為,來評論"現實存在的柯p", 你幻想出來的,那我沒法子... 此文章於 2024-09-17 04:30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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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4:10 PM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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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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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對沒違法的事情追究 然後拿違法的事情(闖紅燈被警察攔截)跟其類比 基本上已經算是抹黑栽贓 不需要裝睡叫不醒 你應該先針對這個類比道歉 "我這次討論"30%容積移轉"目的?" 在台北市所有建商在蓋大型建商 都在幹這事? 有何奇怪 你要問甚麼目的? 這就是一個花小錢賺大錢的方法 有啥疑問 特別拿京華城來談 好像容積轉移十惡不赦 又講的好像全台就只有京華城這麼幹似的 我就跟你說 沈慶京就是要賺錢 而且這30%是政府同意讓利的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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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4:51 PM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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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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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 標準一致就好 不要先射箭再畫靶 柯P這人是臭屁 這點我就算是支持者也不否認 但是他能做到一些平常人不能做的 這點他就是跟一般人不同 看看賴清德或是陳其邁或是侯友宜 誰可以搭公車去市長辦公室 "我反感的原因是: 「都讓廠商賺了(賺多賺少先不論),結果還要被別人講成"好像廠商很委屈"一樣」.." 廠商照政府法規做事 一開始蔣萬安政府也說沒有問題 現在綠營直接說 560%到840% 多出的容積率有問題 你要是沈慶京 或是民眾黨不覺得很委屈嗎? 明明有問題的部分只有728到840的部分 你看這版面 有幾個人搞懂這塊 這裡只剩兩種人 一種就是討厭柯P的 一種就是支持柯P的 黃國昌覺得廠商有委屈 我不認為完全沒有道理 廠商的確有委屈 他花了40幾億真金白銀買容積轉移 卻被有心人士說的好像是汙來的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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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4:58 PM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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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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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討論之,"京華城原受保障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請你回答。 因你引用"張景森的說法",說明本案的這個部分,"我們"錯了。 經我說明,此事已經過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過了。 (我們指對此部分看法相同者) 請問你現在對"本案的這個部分"之個人看法, 是以"張景森的說法"為準? 還是要改為"以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為準? 如果你改變想法,以"以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為準", 那你前日說我們錯了。請問你要不要道歉? 此文章於 2024-09-17 05:4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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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5:04 PM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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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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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舉的例子,看上下文,就可以知道。 很明顯就是在說明"你的logic"(你要求我對其他建案也要研究的說法),之說明舉例而己。 此舉例,根本和京華城案就沒有關係, "抹黑栽贓"之說根本是你自己引伸的。 我最多就是換一個例子說明之。 我有何必要為自己沒做過的事道歉? 2. 你後面有提到國昌,那我回一下。 國昌覺得廠商有委屈。ok。 可是他話只說一半啊。沒搞懂我的重點喔? 因為你提到"這30%是政府同意讓利",容我引用讓利的說法。 那國昌只揭露"花錢買",但是沒有揭露"讓利部分"喔。 難道你很喜歡別人揭露訊息給你,卻只揭露一半? 這就是你所謂的,"別人都餵什麼吃什麼"、"別人都很好騙"? 3. 你自己都說"廠商有委屈 他花了40幾億真金白銀買容積轉移,卻被有心人士說的好像是汙來的容積率" 那我了解一下,容積轉移的價值多少(對價性),不是很正常??? 難道你是屬於那種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的人?? 4. "柯搭公車去市長辦公室",ok,這算事實陳述... 你陳述事實,再推論你的看法,這樣子的方式,我就可以接受... 後續也就才能依據既有的事實來討論.... 此文章於 2024-09-17 06:38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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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5:32 PM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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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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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標準一致 那我回了你賴的問題,你可以回我一個有關柯的問題嗎? 柯說過很多次"財政紀律",也自詡其"財政紀律"。 那為何他自己的競辦的帳,爛到"一般人"都無法理解的爛? "平常人"工作上有接觸錢的,應該都無法想像其做法。 請問就此,你如何評價柯P的領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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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6:24 PM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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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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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的真相"不重要 "想要的真相"才重要 有些人討厭對方 但思想跟行為卻一樣 道理聽了當時明白 但過兩天就忘了...... |
2024-09-17, 07:24 PM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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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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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皮寮沒有捐 賴皮寮沒有捐 賴皮寮沒有捐 政府還在選後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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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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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11:08 PM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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