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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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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是沒有證據,一百多宗卷,幾百個證人,還要硬拗說沒有證據,你是眼睛有問題嗎? 哪來的濫用?最一開始是柯自己白目,不然他也許有那麼一絲可能不會被羈押。 結果不知道哪來的自信,偵查中不願意配合,搞到檢察官不得不聲請羈押。 起訴後本來法官都放人,結果白目到自己跑去找證人講案件,才又被羈押。 都白目到這種地步了,還要說濫用嗎? 都跟你講重點是後面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沒有這件事的話,構成要件部分就缺乏違背職務行為,就很難成罪。 但是因為有將全案送都委會研議,加上柯後來的態度是積極促成此事,所以才會認定雙方有達成合意賄賂的犯意聯絡。 看新聞事件要看得懂重點在哪裡,而不是挑一些枝微末節的事在小題大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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