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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 挖,原來不用顧慮被害者家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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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4-09-21 03:20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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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1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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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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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為了要顧慮被害者,不看看證據,就算錯殺人也沒關係啊~~ 好啦,快去把蘇建和三人抓回來槍斃。 還有,怎麼退縮到顧慮家屬了?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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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22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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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 A大,記得要迴圈看站友的內文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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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4-09-21 03:26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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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23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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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談原諒?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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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2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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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21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8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A大記得迴圈看站友的內文歐!! 記得受害者家屬不用[談原諒]的歐!! PS. 敝人也有幫忙標註樓層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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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2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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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啦?誰跟你談原諒?誰跟你談廢死?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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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3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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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73 2024-09-21 2024-09-21 死刑存廢「合憲限縮」!王欣儀感到寒心 怒轟:玩文字遊戲的實質廢死 談及「死刑有條件合憲」,王欣儀痛斥,身為受害者家屬,看到憲法法庭的釋憲判決結果, 「感覺就是假合憲、真廢死!完全是在玩文字遊戲,企圖誆騙社會大眾」,是玩文字遊戲的實質廢死。 王欣儀指出,憲法法庭雖然做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 且「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限制的解釋。 從近5年來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被判死刑定讞來看,「對大法官而言還不夠嚴謹艱難,要零判死才滿意!」 台灣未來應該是再也看不到死刑判決了,為了保護罪大惡極殺人加害者的人權尊嚴, 受害者以及其家屬難道都不是人嗎? 王欣儀說,如今未執行的37名死囚預期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 王欣儀質疑,什麼叫做「最嚴重」?每個案子的情節都不同,如何比較? 要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全部一致決,難度有多高?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表面不說廢死,卻搞實質廢死,這樣的文字遊戲、政治操作,只會寒了受害者家屬的心、罔顧8成反廢死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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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38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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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啦?誰跟你談原諒?誰跟你談廢死?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
2024-09-21, 03:39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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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自己完全沒有論述能力,只會貼別人的胡說八道?
回去多練幾年再來找人辯,不要連貼別人的胡說八道還一直被打臉。 |
2024-09-21, 03:41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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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請問ID:Adsmt, 誰說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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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3:42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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