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引用:
作者Adsmt
誰跟你講什麼原不原諒,上面文我有修改,再貼一次。

判死要「最嚴重犯罪」「最明確事實」「最公正合理審判」「有精神障礙不能死刑」,這哪裡有問題?

什麼惡意殺警、隨機殺童.....事實是台灣20年來殺人案件下降80%! 自己拿自己想要的個案來說嘴,有這樣跟人辯的哦?誰教你的?你知不知道以前惡意殺人的更多?你拿來被打臉的陸正案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你知不知道白曉燕還被切下一截指頭寄給白冰冰?這樣算不算很惡意?

這些超惡意的綁架殺人案,為何近年來完全消失無縱?為何不用「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就可以阻嚇超惡意的綁架殺人?

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

挖,原來不用顧慮被害者家屬阿!!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9-21 03:20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9-21, 03:19 P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5
引用:
作者polor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
挖,原來不用顧慮被害者家屬阿!!

原來為了要顧慮被害者,不看看證據,就算錯殺人也沒關係啊~~

好啦,快去把蘇建和三人抓回來槍斃。

還有,怎麼退縮到顧慮家屬了?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22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引用:
作者Adsmt
原來為了要顧慮被害者,不看看證據,就算錯殺人也沒關係啊~~

好啦,快去把蘇建和三人抓回來槍斃。

還有,怎麼退縮到顧慮家屬了?我等你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



A大,記得要迴圈看站友的內文歐!!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9-21 03:26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9-21, 03:23 P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5
引用:
作者polor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誰跟你談原諒?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26 P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54


#21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2022-08-28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A大記得迴圈看站友的內文歐!!

記得受害者家屬不用[談原諒]的歐!!

PS.
敝人也有幫忙標註樓層歐!!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24-09-21 03:31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4-09-21, 03:27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5
引用:
作者polor
#54
https://i.imgur.com/pk3DKv8l.jpeg
#21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1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875&postcount=1) 2022-08-28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

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啦?誰跟你談原諒?誰跟你談廢死?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35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引用:
作者Adsmt
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啦?誰跟你談原諒?誰跟你談廢死?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21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26

柯志恩指出,誠如大家所說原諒與否是上帝的事,
任何人無權要求家屬原諒罪犯!
死刑當然能夠撫慰受害者遺族,第三者無置喙之地!


#29

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步行上樓,當著2雉子面前手段兇殘殺害鄰居夫妻,引起社會譁然
由於,現場僅2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
勾稽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近日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檢方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並審酌吳男已無教化之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
認被告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故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死刑:科技、法律的演進]
#73 2024-09-21

2024-09-21 死刑存廢「合憲限縮」!王欣儀感到寒心 怒轟:玩文字遊戲的實質廢死

談及「死刑有條件合憲」,王欣儀痛斥,身為受害者家屬,看到憲法法庭的釋憲判決結果,
「感覺就是假合憲、真廢死!完全是在玩文字遊戲,企圖誆騙社會大眾」,是玩文字遊戲的實質廢死。

王欣儀指出,憲法法庭雖然做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
且「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限制的解釋。
從近5年來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被判死刑定讞來看,「對大法官而言還不夠嚴謹艱難,要零判死才滿意!」
台灣未來應該是再也看不到死刑判決了,為了保護罪大惡極殺人加害者的人權尊嚴,
受害者以及其家屬難道都不是人嗎

王欣儀說,如今未執行的37名死囚預期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

王欣儀質疑,什麼叫做「最嚴重」?每個案子的情節都不同,如何比較?
要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全部一致決,難度有多高?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表面不說廢死,卻搞實質廢死,這樣的文字遊戲、政治操作,只會寒了受害者家屬的心、罔顧8成反廢死的民意!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9-21, 03:38 P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5
你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啦?誰跟你談原諒?誰跟你談廢死?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你什麼時候拿出「嚴刑峻法」及「大量使用死刑」可以阻嚇犯罪的證據?
舊 2024-09-21, 03:39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5
你是不是自己完全沒有論述能力,只會貼別人的胡說八道?

回去多練幾年再來找人辯,不要連貼別人的胡說八道還一直被打臉。
舊 2024-09-21, 03:41 P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8
#58



請問ID:Adsmt, 誰說 [最好你原不原諒就可以處死一個人,不用看證據。]?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9-21, 03:42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05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