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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se
Golden Member
 
sht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Cool

的確,台南市區路小,
卡美騎黃牌進市區都很頭痛,
遇紅燈,都得乖乖地停在四輪後頭,
許多想像白牌那樣往前鑽的念頭 得克制住,

不過承諾給小卡美買台紅牌,
完成倆人共同夢想,
想想也是挺美好的。
     
      
__________________
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音響也可省省玩 , 一萬塊買七零年代 Rotel Marantz Luxman 三美聲
我的 Canon 中三元 , Bronica Mamyia Pentax 中片福鏡頭
舊 2025-10-13, 05:2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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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se離線中  
Balaclav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22
文章: 18
查異音查到車子都拆掉一半還找不到,就是沒想到居然是車牌裂開
一路撕開只剩0.5公分相連,幸好最後關頭及時發現沒掉
這品質真是爛到令人無言,跟交通政策一樣爛
用膠帶繞兩圈,跑去監理站換牌,浪費了400塊冤枉錢和一天的特休
https://meee.com.tw/ufXxonK
 
舊 2025-10-14, 02:32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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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clava現在在線上  
timdcbax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1
市區道路跟閘道靜止時鑽車都是合法的喔
不要壓到雙白線跟跑去機車停等區就好

我是都不管啦 直接當機車騎
舊 2025-10-14, 11:00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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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dcbax離線中  
ry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9
引用:
作者shtse
問題一,為何您會想騎大型重機?

問題二,早年 cb400 上的 vtec 功能,為何現在新車沒看到?

問題三,看沒屋頂拍賣站的公升級米漿休旅,約二十年車,才十來萬,可以買嗎?


1. 10幾年前的白牌速克達24耐環島, 讓我有了考重機駕照的念想, 考完後跟同事一起
租了一次重機出遊, 同事不小心小小梨田, 賠了車行不少錢, 於是我就買了一台二手重
機來騎, 後來換了四台車, 目前愛車是Honda Goldwing, 騎了4年多, 之後應該沒得換了.

2. 技術更新, 不需要了, 但Vtec聲浪還是很迷人

3. 20年車還是不要買吧, 另外二手車如果自己不懂車的話, 還是帶個懂車的朋友陪你去看

此文章於 2025-10-14 11:40 AM 被 ryn 編輯.
舊 2025-10-14, 11:23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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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n離線中  
ry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9
引用:
作者shtse
的確,台南市區路小,
卡美騎黃牌進市區都很頭痛,
遇紅燈,都得乖乖地停在四輪後頭,
許多想像白牌那樣往前鑽的念頭 得克制住,

不過承諾給小卡美買台紅牌,
完成倆人共同夢想,
想想也是挺美好的。


老實說黃牌還沒有紅牌路權時跟白牌一樣啊.
而且法規允許一般道路可以行使車道分割
(連汽車都可以, 過得去的話), 紅燈的時候
就騎到最前面吧, 後面有太多不長眼的駕駛
會撞上來的, 不要在汽車後面當緩衝包了
舊 2025-10-14, 11:45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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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n離線中  
Balaclav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22
文章: 18
引用:
作者ryn
老實說黃牌還沒有紅牌路權時跟白牌一樣啊.
而且法規允許一般道路可以行使車道分割
(連汽車都可以, 過得去的話), 紅燈的時候
就騎到最前面吧, 後面有太多不長眼的駕駛
會撞上來的, 不要在汽車後面當緩衝包了

實務上,想分割就是在賭不被檢舉而已,因為完全合法太困難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
「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1.只能從左側穿梭
2.不能跨線
3.要打方向燈
4.全程要和其他車輛保持半公尺距離
5.要保佑機車停止區前有空間
6.停止時不能和汽車併排

上面每一個都可以開單,確定自己可以承擔風險再做

實際上,完全合法的「超車」非常難,101條規定不能連續兩輛以上、「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基本上想要不違法,可能會永遠出不了門
舊 2025-10-14, 12:16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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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clava現在在線上  
ry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9
引用:
作者Balaclava
實務上,想分割就是在賭不被檢舉而已,因為完全合法太困難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
「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1.只能從左側穿梭
2.不能跨線
3.要打方向燈
4.全程要和其他車輛保持半公尺距離
5.要保佑機車停止區前有空間
6.停止時不能和汽車併排

上面每一個都可以開單,確定自己可以承擔風險再做

實際上,完全合法的「超車」非常難,101條規定不能連續兩輛以上、「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基本上想要不違法,可能會永遠出不了門


你說的是行駛狀態下, 我說的是等紅燈時車輛靜止狀態, 都沒錯
舊 2025-10-14, 01:27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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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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