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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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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那種考不好或是差幾分就要打手心的打罵教育就真的民智未開啊
現在為何不體罰,就是幾十年前那種打罵方式可能會造成小孩內心創傷或是體罰過度真傷害人。 你小時候反抗,嗆老師就我前面講那壞學生標籤就上來,然後家長會上又講你壞話。 我以前是影薄那種,旁觀者看加上老師補習班後來沒去,也去帶頭那學生去的補習班上課。 看到那老師一些嘴臉有感。 總之鐵拳教育這部在台灣會讓有些人共鳴,也是大家小時候碰過類似。 或是現在看教育亂象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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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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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的, 我現在覺得還好, 反正現在教育現況就是如此, 是各位的小孩要去那個環境.
反正只能說當初老師說得明白, 我也清楚自己進去放牛班, 有自知之明, 而不是好壞都怪老師. 民智開不開, 這也是見仁見智~ 我認為的民智跟你認為的不同, 我對於體罰也跟你認同的不同. 我還是那個很多想法對於罪犯比較嚴苛的, 其實這都是同一個道理. 那... 就這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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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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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韓劇「鐵拳教育」掀熱議 台南將編訂教師管教手冊
黃偉哲今天指出,教師合理管教全攻略手冊將作為教師面對教育現場與陳情事件重要參考,且依教師、家長及校長回饋滾動修正; 這不是推動「鐵拳教育」,而是建立兼顧學生權益和教師專業支持制度, 避免教師因不當指控承受過大壓力,市府將成為教師最強後盾。 教育局說明,第一篇聚焦「陳情事件處理與教師支持」,建立事件分流、三級調和及教師支持機制, 透過行政協助、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三大面向,協助教師因應各類陳情事件, 依法啟動調查霸凌、性平及兒少保護案件,降低親師衝突,避免小案大辦。 第二篇彙整教師最常面對學生不交作業、未帶學用品、遲到曠課、上課睡覺、 干擾課堂秩序、言語或肢體衝突、情緒失控及攜帶違規物品等情境, 逐一對應教師可採行合理管教方式及行政支持措施,提供具體、可操作的班級經營與管教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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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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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看實際內容條例, 但沒有寫教師可以請家長把孩子帶回對吧?
那教師還是有壓力去運用(而且要看運用後結果未必能夠每次都沒事). 如果太多次事後依然被檢討, 那就沒意義了. 最根本有效的做法就是給到一定的權力讓教師可以判定請家長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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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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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實施辦法]是有明文寫的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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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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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一下(五),還可以拒絕配合。 還要學務處開會,一班就算一個, 學務處要花多少時間開會? 一次才最長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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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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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還是有白紙黑字的[規範],這樣基層有[辦法]可使用,不能說高層公僕不是沒做事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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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6-07-04 08:00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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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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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的認定就很麻煩了.
<四>的啟動也很麻煩. <五>有人提了. AKA 還是乾脆放生好了. 說一下國外的標準好了, 動手硬拉人被告知老師就會送辦公室然後就通知家長領回了. AKA 強迫他人就足以構成條件. => 這個就能滿足那位一方面似乎希望老師能夠有力量照顧學生又不希望老師權力太大. 可以送回, 但架構如此困難, 沒意義. 看得到, 用不到. AKA 有背景的老師真的需要的時候可以用. 沒背景的就別肖想了. 此文章於 2026-07-04 10:14 P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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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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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一下,加拿大老師還要經過學務處(或其它單位)開會同意嗎? 還是老師決定就可以? 一次可以幾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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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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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幾天那個我無法回答你, 因為我看過的是老師收到通知, 辦公室了解經過. => 通知家長回收(帶走). 半天內, 但實際可能更快, 怎麼恢復上課我也不知道, 畢竟我不是當事人父母. 小傢伙回來告訴我的, 而受害者小朋友是我小傢伙的同學, 加害者是高年級生. 事情經過是高年級生強迫低年級生遊戲過程有人受傷, 雖然不是極嚴重. 但強迫方式是重點(受傷部分我看是還好) => 外國人對於"強迫他人"看得比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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