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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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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一下2021年11月的行車糾紛
辣椒水噴到變「囧臉」汐止「球棒哥」糗爆洗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2BFMCiCPE A與B有行車糾紛,A不爽欲拿球棒教訓B, 詎料被B持辣椒水噴臉當場失能,爭議點在於A失能後, B繼續補噴辣椒水,被A提告傷害罪。 一審地方法院 判拿球棒的A 2個月有期徒刑。 判拿辣椒水的B,因補噴行為拘役40日,但B不服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 改判拿辣椒水的B拘役20日,但B不服又上訴。 三審最高法院 駁回上訴。 因為辣椒水不具備殺傷力,在量刑上不會判太重, 且被辣椒水噴到大概5秒就失能,讓被害者可以爭取脫離時間, 可以算是攻守兼備的最佳良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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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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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問題小孩子也會有過想法.
老了以後有些回憶還挺清晰的, 小時候讀放牛班亂來, 有同學找我麻煩. 快速放倒對方拿椅子橫跨他的腰坐在上面腳踩著背, 當時也是有女生來說不要這樣啦. 我回答說: "老師來了我就會放開他." 為什麼? 因為我要盯著他不能爬起來打我啊. 或許現代都很文明了, 但我以前那個年代, 你放鬆態度後, 甚至背對對方, 會被再次偷襲的. 這經驗從我之前有一次打對方一拳後停手, 對方喘過氣來又上來打我. 那之後我就曉得要不斷壓制到有比我強力的人來接手才算結束. 此文章於 2026-08-15 08:18 P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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