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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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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急煞是要讓那台KUGA吧? 他會被開單就是未打方向燈。 他並非事故主因,問題還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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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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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我看了只覺得滿頭問號 看影像有保持車距速度也不快~前車也沒有到急煞車 這樣竟然還能無法煞停連環撞 真要說的話包含重機自己在內後面所有撞到前車的都是活該 而這重機騎士要真是因為這樣就掛了還真的印證了當初我反對重機上國道的問題點 人家再怎樣天發生車禍多半就是財損 重機就造成罪責重大的死亡車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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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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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等一下 重機車黨支持者要上來懟你了 先別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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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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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 死亡車禍, 這就是例證, 我真的不曉得那幾位重機的能想到哪裡去.
影片有速度, 第一台49KM的樣子, 後面抓50好了, 這樣就死了. 不過第一台如果有經驗且眼睛利一點, 上來即使過了擋視線的才注意到小紅來加速. 應該來得及, 只是紅車會幹. 說多了, 沒有如果, 那是留給沒死的人才能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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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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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上帝視角 通常車禍若用上帝視角來回放 基本上都能趨吉避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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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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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撞人
機車輪胎接地面積小+軸長短=所需煞停距離遠比四輪的長 路面濕滑狀況下 . 問題再下一層 2. 被撞 機車身窄=後視面積窄 . 後方駕駛對前方機車加速與煞停的視覺敏感度 . 不如看汽車來得高 又 . 低座房車前方是機車+再前方是汽車 . 足以造成視覺內容的不純粹(牽涉人因設計的不易立判) 3. 砍帳號 肉包鐵的劣勢無可辯駁 ~ 在鐵包肉的環境中 ...... 看影片 . 沒有誰犯啥大錯 意外發生是因局勢 ~ 局勢怎麼論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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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塊的操級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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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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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台灣的交通法規 重機跟後方撞車的人 都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才出車禍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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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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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機和後方黑車準備左方超車,注意力都放在左邊, 等到發現前面煞停時已經來不及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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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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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這樣沒錯 而且 若不是黑車跟在重機後方太近 其實重機騎士拉開的距離算是遠的 重機騎士應該有機會活命 卻因為黑車跟後方車輛的安全距離太短 導致重機騎士被兩台車接連撞死 上次有個機車女騎士在高速路上撞前車 後方駕駛就有煞住 才保住女騎士的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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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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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不是上帝視角, 是超多人都這樣幹, 加速硬壓入線, 基本上跟換線原理差不多. 以安全係數來講在台灣反而是最高, 因為大家都會小心交流道要進來的人... 你可以說這樣思考不符合交通法規, 也不符合路權 <= 這些我都同意. 但我只回答你: 事實如此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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