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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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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沈伯洋警告:中國會掌握你愛看謎片類型!「這很危險」] #541 #540 #538 2026-01-23 1004、1018、1509、1519、1553、1714 請問ID:FreeStorm , 您公開指控敝人ID: polor : 1.什麼[殷勤]? 2.於公開場合PCDVD發文,要[追蹤]什麼進度呢? 3.ID: polor [是什麼樣子的人]呢? 4.什麼[事實]呢? ID:FreeStorm 還請提供資料來源歐! PS. [什麼樣子的人你叫二聲第二次釣魚帶風向問問參一戰駕零百3.5秒路過閃一邊跳針打哈欠狗吠什麼毛抖手與漏尿F大] 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要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要不厭其煩地迴圈提醒[抖手與漏尿]的站友F大,人事時地物記得提供歐!! 敝人不是F大,[猜]不出F大說的,當然就只能詢問拉。 要繼續迴圈的提醒[基本網路禮儀],成年人於公開場合引用他人文章記得完整或帶刪節號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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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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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快今年,最慢後年,黃33就會以綠33的姿態再戰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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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此文章於 2026-01-23 05:02 PM 被 金聖怨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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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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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我來説,這串不論是討論柯還是黃都很符合 【 前線打得轟轟烈烈,結果後院失火...】主題啊 以爲是敵人的可以被招安,以爲是同志的可以當面打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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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manoerina afeaanpv SUNGF samwu995 cd1971 垃圾敢在任何平臺罵習禁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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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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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理說,黃33是親民黨出身啊... 但是一直有人說她是小英女孩,我實在也不了解為何?...XD 我猜是不是因為她哥哥的原故... 黃33未來的路要怎麼走,我們繼續看下去... ![]() 她原先經營的地盤,看來是交棒給民眾黨的某個議員了... PS. 她當市議員時代,應該還行吧?... ![]() 此文章於 2026-01-23 05:46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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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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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啊...以藍白和為基調的話,很符合主題啊。不是嗎?... ![]() 到底誰是破壞藍白和,誰是真心希望藍白和,又是誰假借藍白和,其實是為了自己的私利 不就是主題範圍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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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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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你很自信, 請問是什麼依據給你這種結論? 若無依據..... 那...謠言止於智者,我希望你是智者, 期待看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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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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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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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證據喔,簡單兩點... 1.2024藍白破局她是關鍵人物,柯P悔婚是在回民眾黨與她開會後, 新聞畫面柯P與她抱在一起哭<<你們不放棄阿北不放棄>>然後撕毀協議 ,藍白破局對綠大選大大有利。 2.藍嗆大選贏後要嚴查海鯤案,他哥是該案主要負責人,或許她不希 望藍營勝利。 另不論藍綠,政治評論員的預測有在講證據嗎? 如果沒有,為何對七八區老鄉民唬爛文這麼嚴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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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此文章於 2026-01-24 12:53 AM 被 金聖怨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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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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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變來變去就好,像那個十年前捧成神十年後猛吐槽醬就很噁心 但十年來始終走瞎掰路線,無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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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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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只要賭過一時, 過去了, 真相又能如何? 翻盤? 抓來負責? 就算要抓, 什麼條例?
法律與政治是最糟糕的, 金融是第二名, 其餘所有科學相關的反而是最好追逤跟清查比對的. 前三者都是人治, 不論怎麼規範, 怎麼完善, 至始至終都是人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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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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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87 樓 對方己經提出其言論的判斷依據了...這屬於正常的意見表達... 你要挑戰別人的對黃33的個人看法, 那你的個人看法又在那裡? ---- 而且你前面說"依據",後面又變成"證據" 對於對方言論屬個人看法的,那就是討論"立論依據",只有客觀可驗證的事實,才討論"證據" 很難懂嗎? 像你的前文就是你的主觀意見而己... 所以我回你:那是你的自由 我也沒有要你提出什麼"證據"啊...,根本沒必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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