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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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是想了解是否法律人是否是因為"法律的學術訓練" 現在感覺律師法官裡...很大比例,都是支持廢死 ------------------ 這種"生命權.....所以任何人都不應將其剝奪", 我前面有提到,我都覺得這是信仰層的東西 我是不會跟人爭論"信仰"的,尤其是都已經21世紀了... 我覺得喔,人類發展...群居在一起,本就有"某種社會契約", 犯了死刑天條,那死刑就是剛剛好 反過來說,如果這個社會認為不應有死刑,那也是可以,契約嘛 沒有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這種事。 除非這個人單獨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或這群體只有他一人),那的確就沒有人可以剝奪他的生命權 永久隔離社會的話,無期是也可以做得到啦,只是我是覺得沒必要浪費糧食... (只討論罪行達到死刑程度之人) 此文章於 2024-10-01 04:39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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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4: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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