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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hoba
因為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所以任何人都不應將其剝奪
那...被害人的生命權呢?
為什麼加害人受審時就有人權,而被害人一旦成了死人後就不用管曾經屬於他的生命權,還有他的家屬的感受了?
還是那句老話,陳進興會不會再犯?
不會?那我安心了

我主要是想了解是否法律人是否是因為"法律的學術訓練"
現在感覺律師法官裡...很大比例,都是支持廢死

------------------

"生命權.....所以任何人都不應將其剝奪"這種,
我前面有提到,我都覺得這是信仰層的東西
我是不會跟人爭論"信仰"的,尤其是都已經21世紀了...

我覺得喔,人類發展...群居在一起,本就有"某種社會契約",
犯了死刑天條,那死刑就是剛剛好
反過來說,如果這個社會認為不應有死刑,那也是可以,契約嘛

沒有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這種事。
除非這個人單獨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或這群體只有他一人),那的確就沒有人可以剝奪他的生命權

永久隔離社會的話,無期是也可以做得到啦,只是我是覺得沒必要浪費糧食...
(只討論罪行達到死刑程度之人)
     
      

此文章於 2024-10-01 05:33 PM 被 FreeStorm 編輯.
舊 2024-10-01, 04:32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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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現在在線上  
hendry2002
Major Member
 
hendry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58
以狗來說

世界各國好像只要狗咬死人

都一律安樂死

結果人類世界反而人不如狗

人殺人 結果反而一堆人替殺人者說話

被殺的人一點人權都沒有

法律人自己其實也知道這點

卻持續裝睡 要他表態親屬死亡時就裝傻

真是小孬孬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舊 2024-10-01, 04:59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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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離線中  
金聖怨嘆
Basic Member
 
金聖怨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4
主張廢死的人理論是認為政府沒有剝奪生命的權力,
他們真的念社會科學念到大腦脫離現實,政府沒有
權力,難道壞人就有權力嗎,死刑只是是種務實的
平衡,把失衡的社會秩序平衡回來...
__________________
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舊 2024-10-01, 05:10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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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這裡全部人都是清醒的

只有一個法律人睡著了

你該問問你自己

自己都無法說服不判故意殺人者死刑

還有 別再拿意外致死來脫罪

有沒有guts啊

畏畏縮縮 真是夠了

反正我想大部分這裡的網友已經看到你糗態

就下去吧

下回別再這樣了



是你自己要去主張被害者家屬意見的。

結果只是證明,法官根本不能完全依照被害者家屬意見來判決,所以你前面講了一堆,只會拿被害者家屬來當自己的擋箭牌,最後只是證明你的邏輯是錯的。

至於說清不清醒,我想你還沒有能力判斷。
舊 2024-10-01, 05:52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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